课程考试命题是学生成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考试命题、审题的规范性、科学性,全面提高考试试题的质量,准确而真实地检测课堂教学质量,根据《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实现以考促学的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命题的要求
1.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要着重检查学生对课程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当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目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索能力。
2.鼓励开展对学生创新思维、知识应用及综合能力的考查,每份试卷题目中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分析、理解与应用能力的题量不低于 50%。(特殊情况须提供说明,并经教学院长批准)
3.试卷格式正确,试题表述简明、准确。笔试试卷要按规定格式打印,其他试卷可自行设计格式,但所有试卷中的文字、数字、符号、公式、角码、图表、标点必须正确无误,图文清晰。
4.提倡试题题型多样化,推荐试卷采用填空、判断、改错、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案例分析、编程、翻译、作文、绘图、证明等多种题型。
5.试题分值设计合理,要符合教学内容的要求,符合考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小题分量要与内容相称。
6.考试命题按 110 分钟确定题量,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减少或增加时间,必须报请授课单位和被授课单位教学院长批准,向教务处报备。考试时长须在考前向学生说明。
7.试卷以 100 分为满分,60 分为及格线。
8.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除学科基础课外,针对不同类别授课对象的同名课程应当使用不同的教学大纲,并按大纲分别命题。
二、考试的命题范围
1.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每一份试卷的内容应是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内容,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按照开设课程所在学期所讲授的内容分学期编制试卷。
2.题型与题量要求:所命试题要求题量适中,难度适宜,试题区分度,信度较高。试题题型原则上不少于四种。试题题量一般以学生平均水平在 80-90 分钟基本完成为标准(特殊课程除外)。
3.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量、题型相当的 A 和 B 两套试卷,两套试卷中不得有雷同的试题。三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 30%。
4.期末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必须按照教务处拟定试卷的统一格式编制制作。
三、考试命题的审批
1.一般由任课教师负责所教课程的命题,多位教师共同讲授的课程在专业组织下统一命题。各门课程的 A、B 卷(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完成后,需经课程所在专业负责人审查签字,然后交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填写《许昌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如因试卷本身存在的问题影响到试卷的印制或考试的正常进行,命题人和试卷审核人(专业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2.责任教师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所有试卷的 A、B 标准卷样卷和电子档、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电子档、命题审批表送交教务科。所有样卷背面应用铅笔注明使用时间、印刷份数等信息,并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使用。教务科负责试卷的接收、登记,并填写《期末考试试题收发记录表》。凡不能按时提交试卷的,其后果由命题教师负责。
四、考试命题的管理
外聘教师所授课程,管理办法与校内教师相同。各专业必须指定助教,协助外聘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合格完成课程考试。如出现教学事故,所在专业要向学院说明责任划分,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和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各专业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好考前答疑及学生自学、复习工作。不允许在辅导过程中围绕命题划范围、指重点,如发生泄题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同时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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